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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 | 安溪法院“ 暖冬执行 ”专项行动兑现权益“超实惠民”

安溪法院 2022-03-31


立冬一过安溪一夜入冬寒风瑟瑟中安溪法院执行局开启了“暖冬执行”模式快随小编来看看吧!

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,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执行领域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高效兑现胜诉权益,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—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安排近日,安溪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涉民生、涉民企、涉金融案件“暖冬执行”专项行动。


(集合完毕,整装待发)

11月3日上午,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,兵分南北两线,迅速分赴龙涓、芦田、官桥、感德、湖头等执行现场,拉开“暖冬执行”专项行动序幕,掀起了新一轮的执行热潮。


“暖冬执行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执行干警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,依法入户执行78件次,张贴敦促履行公告63份,拘传被执行人11人,查封房产8处、交接房产2处、车辆1部,执行和解8件,执行完毕22件,执行到位金额232.25万元。

银行欠款“拖一下”,强制拘传“没商量”

上午8:30,正在龙涓家中准备早餐的陈某玲、陈某梅被执行干警“堵个正着”。原来,陈某玲、陈某坚夫妻因需向安溪某银行贷款10万元,由陈某玲之弟陈某明、弟媳陈某梅提供担保。后陈某玲、陈某坚尚欠借款7.5万元及利息未能按期还款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安溪某银行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立案后,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,陈某玲等却迟迟拒不履行。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,本院依法拘传陈某玲、陈某梅。

“我们就是想着拖一下,现在马上就还。”被拘传后,慑于执行威力,陈某玲的家属立即主动替被执行人还清银行欠款,案件全部执行完毕。


抵押贷款“还不上”,拍卖房产并移交

安溪某农商银行与陈某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陈某金以其所有的厦门房产为抵押物,向该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,后未能如期还款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该银行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请求拍卖抵押房产。

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前往房产所在地,现场进行评估、张贴公告等,并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,最终由买受人张某成以最高价竞得该房产。在本次执行行动中,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房产所在地,顺利将该房产移交给买受人。

积极履行促和解,“红白名单”惠民生

2020年10月,陈某全受陈某贵雇佣,在安溪西坪某村公路拓宽硬化项目施工过程中受伤。经本院调解,陈某贵应支付陈某全医疗费等60000元,林某海应支付25000元,安溪西坪某村委会应支付24750元,若逾期付款,陈某贵、林某海还应支付违约金各5000元。

执行过程中,陈某贵自行与陈某全达成和解协议,并支付执行款。林某海及西坪某村委会亦向本院表示积极履行的意愿。经本院主持调解,陈某全同意放弃对林某海违约金的强制执行申请,同意解除西坪某村委会的银行卡冻结。林某海、西坪某村委会于和解当日即全部履行完毕。经西坪某村委会申请及本院审查,本院依法将该村委会纳入被执行人“红名单”,并给予免交执行费的正向激励措施。


今年以来,安溪法院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聚焦涉民企、涉民生、涉金融等案件,精准发力、集中攻坚,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执行领域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共执结涉民生、涉民企、涉金融案件2338件,执行到位金额3.74亿元。下一步,安溪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,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,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。


文字来源:执行局

本期编辑:黄   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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